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30,6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
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
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具体情况
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投资金额 预计年化 产品期限 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 实际收益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光大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 30,600.00 1.1%/2.2% 一个月 2024.10.1 2024.10.31 56.10
镇江分行 款月月存 益型 /2.3%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 30,6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基本情况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 次审议会
议结果公告》、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4,814 万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1,844.9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222.81 万元。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类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 项目建设投资 91,500.00
85,000.00
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流动资金 30,000.00
合计 121,500.00 85,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投资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预计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光大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30,600.00 1%/2.128%/2.228% 一个月 2024.11.1 2024.11.30
镇江分行 款月月存 收益型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公
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履行的决策审议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
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
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期内使用暂时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