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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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沈佳云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
经营范围 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
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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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30,00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76.64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署或符合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 施剑春 1996 年 1994 年 2014 年 2019 年 1 家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璞 2014 年 2008 年 2016 年 2019 年 1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 韩赟云 1999 年 1999 年 1996 年 2019 年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2.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分支机构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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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3.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及审计范围拟定,参照市场价格,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同时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和立场,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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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续聘上会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