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10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翠
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调整后的相关文件。
《预案》及《预案(修订稿)》根据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法规,制定了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020 年 2 月 14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政策(以下简称“《再融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再融资规则》等系列法规文件已于证监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布即日起生
效,上市公司根据法规调整,对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发行对象数量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的 20%
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易均价的 80%
特定投资者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锁定期 及限售期满后的股票交易将严 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
格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
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约定。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上述锁
定期安排有不同规定的,将根据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再融资规则》等法规调整,视自身情况所做出的,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