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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8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4月16日(T-3日)完成。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16日),共有34家询价对象管理的66
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区间下限8.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共34家,对应申购数量之和为17,660万股。
初步询价阶段提供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上限和下限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7,700万股。网下
发行1,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6,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80%。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
民币8.50元/股—9.0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2010年市盈率区间为:
    1、20.24倍至21.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6.56倍至28.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7,700万股计算为30,800
万股)。
    有关本次发行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公告》将于2012年4月18日(T-1)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