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5年11月27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佛南先生的近亲属唐晓琳女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核查意见 》。
5、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佛南先生的近亲属唐晓琳女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权日是否合法发表了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2、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均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所有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545名激励对象授予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5年11月27日
2、授予数量: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人数:545人
4、授予价格:16.7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锁定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日间为锁定期。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锁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次解锁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次解锁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解锁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若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公司依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应解锁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副董事长、常务
胡祖敏 14 1.40% 0.05%
副总经理
王志波 董事、副总经理 14 1.40% 0.05%
龚谱升 副总经理 12 1.20% 0.04%
韦一明 副总经理 12 1.20% 0.04%
唐晓琳 副总经理 9 0.90% 0.03%
龙晓晶 副总经理 9 0.90% 0.03%
董事、董事会秘
贺依朦 9 0.90% 0.03%
书
王晖 财务总监 9 0.90%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862 86.20% 2.87%
人员(537人)
预留 50 5.00% 0.17%
合计 1000 100% 3.33%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本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