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5.93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款计人民币 35,5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622.45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57.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
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 1067 号验资报告。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6.41 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5,182.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85,038.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94.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
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 0908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957.55万元,均已于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中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848.52 元。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34.34万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8,735.52 万元,2019 年度使用人民币 8,298.82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6,383.85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 83.85 万元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6,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328.12万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人民币895.42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
2015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9 月 12 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
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余额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骥江支行 0.0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靖江支行 0.08
合计 0.08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余额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0.3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82.63
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0.86
万林国际木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0.00
合计 83.85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48.74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用途
资金 净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23,878.75 1,196.74 1,196.74
30,957.55
木材装卸扩能项目 7,078.80 4,052.00 4,052.00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 E0118 号)。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8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5月24日及5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6月14日、6月17日、6月19日及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