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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16 沪市 红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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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603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委托理计划概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800,0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7.7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0,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3,825,533 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61045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投资额度:2022 年度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4、决议有效期: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49,617,651.26        4,574,358,641.55

          负债总额                1,118,175,024.35        1,130,925,718.43

          资产净额                3,288,322,608.19        3,302,074,691.96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521,260.60          9,139,787.37

  公司 2022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 12.16%。

  公司 2022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 36.49%。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
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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