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5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920.00 万股的 6.27%。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要介绍
公司名称: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tong Haixing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23,9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08363096C
成立日期:1998 年 01 月 08 日
上市日期:2019 年 08 月 09 日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极箔(化成箔、腐蚀箔)、电极箔生产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765,230,480.54 1,645,338,158.45 1,218,716,70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27,714,159.76 221,187,704.58 125,768,45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90,999,087.92 207,410,419.93 98,310,071.8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642,197.12 187,467,997.74 33,076,03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30,120,254.87 1,976,215,905.07 1,234,905,930.98
总资产 2,419,752,002.60 2,343,673,292.39 1,631,594,958.87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1.05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1.05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80 0.98 0.4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5 17.03 1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9.61 15.97 8.0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周小兵 董事长
2 孙新明 董事,总经理
3 王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4 朱建东 董事,副总经理
5 严季新 董事
6 施克俭 董事
7 顾卫平 独立董事
8 徐光华 独立董事
9 李澄 独立董事
10 胡广军 监事会主席
11 朱珩 监事
12 金文慧 职工监事
13 苏美丽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5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920.00 万股的 6.27%。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期权 权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
(万份) 例
1 周小兵 中国 董事长 140.00 9.33% 0.59%
2 孙新明 中国 总经理 110.00 7.33% 0.46%
3 朱建东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 5.33% 0.33%
4 苏美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0.00 4.00% 0.25%
财务总监
核心员工(82 人) 1,110.0 74.00% 4.64%
合计 1,500.00 100.00% 6.2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权的股票期权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