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900.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8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光华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900.00 万份
3、授予人数:88 人
4、授予价格:8.80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期权 期权总量的 本的比例
(万份) 比例
1 周小兵 中国 董事长 80.00 8.89% 0.33%
2 孙新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60.00 6.67% 0.25%
朱建东 中国 董事、副总经
3 理 45.00 5.00% 0.19%
苏美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4 财务总监 35.00 3.89% 0.15%
核心员工(84 人) 680.00 75.56% 2.84%
合计 900.00 100.00% 3.7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相较于 考核年度净利润相较 于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2023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A)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 2024 年 20% 10% 20% 10%
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 2025 年 35% 20% 35% 20%
行权期
第三个解除/ 2026 年 50% 30% 50% 30%
行权期
业绩完 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 数(X)
A≥Am 或 B≥Bm X=100%
An≤A<Am 或 Bn≤B<Bm X=80%
A<An 且 B<Bn X=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分年度进行考核,根 据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 的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良好及以上 合格 有差距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个 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