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2 月
资料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 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配合相关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主持人
董事长 周小兵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回答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 号)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200,000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920.00 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 20,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920.00 万元。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00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200,000元。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200,000股,均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股份总数为208,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普通股(A股)。
股(A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
第八十四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条
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大会选 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大会选
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 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 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
行累积投票制。 行累积投票制。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将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以上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