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 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该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2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发行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3-86726111
邮箱:sml@haistar.com.cn、yzhang@haistar.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佳、于淼(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5082095、010-83321541
邮箱:ecm@essence.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