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现有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张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