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6,319,000.00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3,521,0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99,501,399.64 1,657,761,777.74
负债总额 311,958,536.00 466,922,017.70
净资产 1,287,542,863.64 1,190,839,760.04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2,238,763.55 8,767,426.26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900 3,900 3.37 无
2 银行理财产品 3,450 3,450 32.33 无
3 银行理财产品 3,450 3,450 32.33 无
4 银行理财产品 2,250 2,250 21.08 无
5 银行理财产品 2,250 2,250 21.08 无
6 银行理财产品 700 700 12.57 无
7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8.85 无
8 银行理财产品 7,800 7,800 4.94 无
9 银行理财产品 7,800 7,800 71.46 无
10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36.64 无
11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18.4 无
12 银行理财产品 2,750 2,750 9.4 无
13 银行理财产品 2,750 2,750 44.12 无
1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 1,500 12.62 无
15 银行理财产品 7,80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