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
华翔精密制造智能化升级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连同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公司 IPO 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3,030.7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12 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416,024,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3,018,867.9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3,005,132.08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8,495,283.0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64,509,84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7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 IPO 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 27,809.03 24,450.98
2 华翔精密制造智能化升级项目 9,889.24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 47,698.27 36,450.98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建设周期,“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和“华翔精密制造智能化升级项目”原本预定于 2022 年 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于经济等因素,募投项目的建设受到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IPO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
建设进行延期调整,预计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独立董事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备注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36201808085882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2 募集资金
限公司临汾分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46757931904 华翔精密制造智能化升 65.30 募集资金
司临汾分行 级项目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5501013400404852 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 51.55 募集资金
司临汾分行 升级项目 专户
合计 - - 118.97 -
注 1: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 3,728.38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合计 3,847.35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额 理财收益 未置换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累计投资 占比 节余募集资 及利息收 金额注 1 账户余额
额(A) 额(B) (C=B/A) 金金额(D) 入净额 (F) (G=
(E) D+E+F)
华翔精加工
1 智能化扩产 24,450.98 22,193.84 90.77% 2,257.14
升级项目
华翔精密制 759.53 57.08 3,847.36
2 造智能化升 2,000.00 1,225.48 61.27% 774.52
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 10,000.00 10,000.91 100.01% /
金项目
合计 - 36,450.98 33,420.23 91.69% 3,030.75 759.53 57.08 3,847.36
注 1:“未置换金额”指公司已预先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未进行置换的金
额;
注 2: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2,193.84
万元,剩余未投入金额 2,257.14 万元,节余资金系主要系项目建设的尾款和质保 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 从而产生节余。考虑提升募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等因素,公司决定将该 项目进行结项,并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 约定支付。
(二)“华翔精密制造智能化升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25.48 万
元,剩余未投入金额 774.52 万元,节余资金系主要系项目建设的尾款和质保金。 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从而 产生节余。考虑提升募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等因素,公司决定将该项目 进行结项,并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 支付。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 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3,030.7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鉴于目前有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公司将在相关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并办理销户手续。其它不存在前述情形并满足注销条件的专户,将先行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在专户注销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继续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