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3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11月14
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5、2018-062)。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
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75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于2019年5月13日实施完毕,并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
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自2018年12月
7日至2019年5月13日期间公司共回购股票1,470,04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
1.02%,与公司回购报告书不存在偏差,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通知,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回购
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后续将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