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1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上述内容均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25,2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220%。最低成交价格为10.33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13.01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5,30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