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0-05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9,361.8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为9,361.8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6号)核准,同意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5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9,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540,1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0年6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合计2,192,452.7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907,547.21元。
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7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综合服务扩容项目 66,085.43 55,000.00
合计 66,085.43 5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45号”《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6月23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361.80万元。公司拟以人民币9,361.8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0年6月23 日止以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1 综合服务扩容项目 66,085.43 55,000.00 9,361.80
合计 66,085.43 55,000.00 9,361.80
注:公司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支出暂不计入“截至2020年6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61.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45号”《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1)、润达医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润达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国金证券同意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9,361.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61.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