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润达医疗 股票代码:60310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RundaMedicalTechnology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388号8幢203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一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及刘辉承诺: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对所持上述发行人的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上海达恩慧回购本人所持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人股东冯荣、卫明、宋欣、叶柏平、金晓萍、陈政、钱咏凌、韩靖雅、倪清秀、宋涛、戴长生、胡震宁、胡日成、刘彤、陆晓艳、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所持股份。
发行人全体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及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或参与同润达医疗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及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在商业上对润达医疗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润达医疗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或指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润达医疗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上述承诺在本人被认定为润达医疗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因此而给润达医疗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冯荣、卫明、宋欣分别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和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或参与同润达医疗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润达医疗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在商业上对润达医疗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润达医疗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润达医疗5%以上的股份或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因此而给润达医疗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机构股东宁波嘉信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机构目前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与润达医疗存在明显的区别;本机构目前与润达医疗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机构将不会参与任何与润达医疗目前或未来从事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进行其他可能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以上承诺在本机构持有润达医疗5%以上的股份期间持续有效,并且不可撤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签署《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担任股份公司职务期间及辞去职务后六个月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导致与股份公司产生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遵守本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就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保持本人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本人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除个人或有的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确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
若在保证不影响控制地位的前提下,本人确有强烈需求须减持股票,本人将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锁定期(即润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延长锁定期的,期限顺延至新锁定期届满为止。
2、本人若继续担任润达医疗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终止。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详细说明减持原因、预计减持时间、预计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交易价格等减持计划。
4、本人减持将采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交易形式。”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冯荣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冯荣就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承诺如下:
“除本人于润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本人将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锁定期(即润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延长锁定期的,期限顺延至新锁定期届满为止。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详细说明减持原因、预计减持时间、预计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交易价格等减持计划。
3、本人减持将采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交易形式。”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卫明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卫明就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为保持本人行使职权的能力及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本人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无减持意向。
若在保证不影响行使职权能力的前提下,若确有强烈需求减持股票的,本人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票做出相应的减持安排。除本人于润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本人将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锁定期(即润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延长锁定期的,期限顺延至新锁定期届满为止。
2、本人若继续担任润达医疗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终止。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详细说明减持原因、预计减持时间、预计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交易价格等减持计划。
4、本人减持将采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交易形式。”4、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宋欣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宋欣就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