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总裁滕飞先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特起草公司《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017,281.22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19,790,979.5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326,202,472.93 元 。 2021 年 末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为
755,885,846.82 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规模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5,879,141.71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5,925,552.79 2,503,820.82
存货跌价损失 19,953,588.92 10,852,438.90
合计 25,879,141.71 13,356,259.7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评价,特起草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每年固定薪酬
(税前,万元)
1 江浩然 董事长 61.83
2 滕飞 董事、总裁 87.58
3 张云峰 董事、常务副总裁 58.65
4 王伟 副总裁、 46.74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 张泉 副总裁 44.66
6 武建峰 副总裁 42.81
7 温健 原财务负责人 28.12
鉴于公司董事滕飞先生兼任公司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张云峰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常务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副总裁王伟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