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28 日,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江浩然先生的告知函,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江浩然
公司控股股东为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融投资”),截止本公告日,恒融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85,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286%。江浩然先生持有恒融投资 80.0000%的股权,即其通过恒融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8,7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42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增持股票数量及比例:江浩然先生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77,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4%,增持成交额约为121.40万元。
3、本次增持实施前,江浩然先生通过恒融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8,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1429%。本次增持实施后,江浩然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方式,累计持有公司148,897,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87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江浩然先生拟在未来 1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
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江浩然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江浩然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