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及结项的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终止及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结项,同
时将上述项目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剩余募集资金 5,122.24 万元(实际金
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8 号)核准,森特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1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384.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33.2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1,450.97 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14.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97 号《验资报告》。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1,172.59 30,000.00
2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21,114.18 21,114.18
合计 62,286.77 51,114.18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
兴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226689)。2016 年 12 月 7 日,本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23076500013780728)。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321130100100295661)。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南京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50211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 截至期末
号 项目名称 (1) (2) 投入金额的差额 投入进度
(3)=(2)-(1) (4)=(2)/(1)
1 新型材料生产基 30,000.00 25,593.37 -4,406.63 85.31%
地建设项目
2 补充工程承包业 21,114.18 21,114.18 0.00 100.00%
务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 51,114.18 46,707.55 -4,406.63 91.3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历次延期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
长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三、本次拟终止及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
生产线的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除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生产线的建设内容存在延期外,主体建设投资
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于 2017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 2018 年度起该项
目实现预计收益。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 利息收益净 募集资金 募集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金额(不含利 额(扣除手 账户 资金
金额 金额 息收益) 续费) 总余额 使用率
A B C D E F
新型材料生产 30,000.00 25,593.37 4,406.63 715.61 5,122.24 85.31%
基地建设项目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原因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三类生产线的建设,分别是:①金
属复合幕墙板自动化生产线;②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生产线;③各式金属屋
墙面成型机组。
自公司 2016 年 12 月 IPO 上市至今,声屏障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经历了修订
及重新发布等变化,导致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生产线的投资进度受到影响。
除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生产线外,该项目的其他建设内容已基本建设完成。
因此,复合隔吸声屏障板自动化生产线的建设投资滞后是“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历次延期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3 月,《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 2017 年铁路技术标准项目
计划>的通知》颁布,提出修订《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TB/T3122-2010 标准。
2018 年 12 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了新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
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新版《目录》中新增铁路声屏障产品(铁路声屏障及重要部件),此认证将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CRCC)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认证采信管理,公司已经被认定为首批
六家企业之一。但具体相关工作至今尚未启动。
2020 年 6 月 14 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新的企业标准《铁路
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Q/CR759-2020)和《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Ⅰ型单元板》(Q/CR760-2020)。但该标准已运行三年多,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并未大量推广使用。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老卫研究
所发布《关于征求国铁集团技术标准<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Ⅱ型单元板(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2022 年 5 月 12 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
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Ⅱ型单元板企业标准(Q/CR870-2022),并多次召开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Ⅲ型单元板专家评审会。目前,关于Ⅲ型单元板的新标准仍未发布。
鉴于声屏障行业标准及规范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