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5.38 亿元项目贷款(以下简称“本次抵押贷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批准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
为满足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的投资需求(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编号为 2023-036 和 2023-037 的相关公告),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基于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5.38 亿元项目贷款。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坐落于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南、泰中路西(不动产权证编号:
苏(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20411 号)和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北、泰中路东(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9779 号)的两处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公司拟以前述资产设定抵押,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除本次抵押外,前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抵押贷款的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抵押信息等有关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合同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民生银行徐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是为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包括“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两部分,总投资金额预计约 20 亿人民币。本次抵押贷款有利于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早产出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安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抵押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构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