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已经连续多年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 为 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职务 册 会 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李虹 项目合伙人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7 月 2023 年 5 家
徐一鸣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2014 年 2016年12月 2023 年 3 家
王其超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7 月 2023 年 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
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
商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协商,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00万元,其中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天健会
计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