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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5 沪市 越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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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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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旺荣、胡弘波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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