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3-04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工作内容调整,董事会同意解聘张哲先生、王正浩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冬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张哲先生、王正浩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陈冬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陈冬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陈冬华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经济师。1993 年 3
月-2003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历
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3 月-2021 年 1 月,就职于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任
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策略官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冬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