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信贷业务(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9,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8,000万元),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获批额度、期
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钮法清、王立新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了会议,所作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详见同日披露的《内部问责制度》。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