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9 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9 万股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9 月 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9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7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
3、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1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 7.9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书。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的,则根据《证券法》中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应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行为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1 日
2、授予数量:169 万股
3、授予人数:34 人
4、授予价格:7.9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 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 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性股票 的情形,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 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