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5,680 万股的 1.0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山东先达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6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现全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合成、制剂复配;工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醋酸钠、三水醋钠的销售;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为准);本企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全部经营项目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地址:博兴经济开发区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57,457.01 163,589.24 111,88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61.83 25,104.77 11,01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1,259.38 23,920.73 10,156.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56.29 15,739.68 7,314.31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717.64 135,725.63 111,813.08
总资产 230,414.55 172,992.69 137,394.69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3 2.24 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3 2.24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90 2.14 0.9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2 20.28 1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57 19.33 10.90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李壮因退休原因于 2020
年 6 月 3 日离职(公告编号:2020-022),现有 6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王现
全先生、陈鸣宇先生、姚长明先生,独立董事王金信先生、孙宗彬先生、仲涛先
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侯天法先生、监事李刚先生、职工监事王小丽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为:总经理门亮先生,副总经理陈鸣宇先生、姚长明先生、刘相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江广同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680 万股的 1.08%。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体为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占公司截止 2019 年底员工总数
1,455 人的 2.34%),包括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 额的比例(%)
门亮 总经理 16 9.47 0.10
刘湘水 副总经理 13 7.69 0.08
姚长明 董事、副总经理 10 5.92 0.06
江广同 财务总监、董事 7 4.14 0.05
会秘书
核心骨干人员(30 人) 123 72.78 0.79
合计(34 人) 169 100 1.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激励对象王现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现全的弟弟,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门亮和激励对象门飞为兄弟关系。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91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9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5.82 元的 50%,为每股 7.91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5.24 元的 50%,为每股 7.62 元。
七、限售期或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 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