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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1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及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滁州及周边地区座椅产品的供应能力,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提升在该地区产品销售服务的质量。公司拟决定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协议》预计投资 4.1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60 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60 万套乘用车座椅项目

  项目地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路与六安路交叉口东北侧。

  用地面积:50 亩(以具体招拍挂为准)。该地块的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其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出总用地面积的 6%。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 4.1 亿元。其中土地、建筑物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亩

  项目建设周期:在基础设施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该项目于土地正式摘牌之日起6 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现投产。

  (三)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

  1、土地按照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公告的挂牌价格出让。乙方参加竞买并成功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甲方在土地具备挂牌条件后通知乙方参加挂牌竞买,若乙方未参加挂牌竞买或未成功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宗土地使用权。

  3、甲方确保乙方在项目工程建设时场地平整和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公用线路抵达乙方项目用地范围边际,在乙方项目竣工时确保其他公共设施抵达乙方项目用地范围边际。

  4、甲方为乙方项目投资提供全程咨询和注册代理服务,指派专人为项目注册、征地、规划、报建等环节进行服务。

  5、行政收费:甲方承诺乙方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最新的《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公告》执行,如遇相关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6、乙方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享受安徽省、滁州市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相关优惠政策。

  7、甲方简化审批手续,为乙方实行全程帮办服务。

  8、甲方在收到乙方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款项后,保证乙方项目正常用地,因
出让土地所涉及的居民土地、青苗补偿及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9、乙方项目公司在受让土地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如有上述情节,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四)争议解决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 诉讼。

  (五)合同生效条款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均须在签订协议 后及时取得内部所有必要的授权、批准及认可,确保本投资协议为对甲、乙双 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的具体实施,由乙方依据《公司法》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进行。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乘用车座椅业务在滁州及周边地区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的快速提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
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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