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0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17,7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710.00 万元,坐
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1,014.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95.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9.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6.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 号)。
2.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9,239,3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62 元,
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399,995.62 元,已
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078.9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567,916.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 号)。由于相关印花税减半征收,减征额 121,702.83 元调增募集资金净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689,619.52 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516.0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7,396.4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80.65
项目投入 C1 792.8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7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8,189.28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83.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10.1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0.14
差异 G=E-F 2,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2,210.14 万元,实有余额为
210.1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668.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6,938.3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2.90
项目投入 C1 9,093.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6,032.0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9.1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696.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96.10
差异 G=E-F 21,5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22,696.10 万元,实有余额为
1,196.1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闲置募集资金 21,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对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科技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 管协议”)并于2020年8月1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于2020年8月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和子公司天成科技公司共有 7 个募集资金
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台 19940101040035668 0.00 2016 年非公开发
县支行 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台县支 405245988883 2,101,422.44 专户
行
小 计 2,101,422.44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台 19940101040042649 3,404.00
县支行 2019 年非公开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 392278319621 212,637.87
限公司天台县支 行股票募集资金
行 371478370541 7,243,445.64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 81070078801800000487 17,090.35
行台州天台支行 81070078801300000493 4,484,431.57
小 计 11,961,009.43
合 计 14,062,431.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