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书面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
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三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 5 名董事为聂织锦、胡志强、许述财、陈庆联、陈昀)。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