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52 元/股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已得到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cigtech.com 刊登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3)。
3、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6)。
4、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
人数由 178 人调整为 17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2.80 万股调整为 356.90
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 2022 年 1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17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6.9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6.5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5、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至股份认购缴款截止日前,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 16.40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2.00万股;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2.40万股。因此,公司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36.10 万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共 163 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6、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由于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63.2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月 10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4)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56 人,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63.25 万股。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6)。
8、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3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 万股,回购价格为 6.52 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143,440.0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 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前述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 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 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一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
本次及前述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 118,000股,即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8,222,941 股变更为 268,104,941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19,760 -118,000 7,601,7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503,181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