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CambridgeIndustrie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CIG 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
令科技”)、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HKHoldi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8.00%减少至 26.98%。
CIG 开曼、康令科技和 HKHolding(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0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611,291 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 股,
下同)的 28.00%。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股份前,已分别履行了预先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1)、
于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30)和《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和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的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571,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28.00%减少至 26.98%。
根据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
十三条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住所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义务人基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05/11 人民币普通股 252,200 0.10%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09/08- 人民币普通股 179,800 0.07%
2021/09/10
合计 / / 432,000 0.17%
信息披露 名称 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 2 号院 1 号楼 B 座四层 4008-26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04/26- 人民币普通股 1,873,100 0.74%
明细 2021/05/21
合计 / / 1,873,100 0.74%
名称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住所 Unit 501-502.5/F., Hanford Commercial Centre, 221B-E Nathan
义务人基 Road, Jordan, KL, Hong Kong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3 月 2 日
时间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03/02 人民币普通股 266,240 0.11%
合计 / / 266,240 0.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份性 变动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因 质 原因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Cambridge 无限售 集中
Industries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条件流 竞价 47,636,618 18.89% 47,204,618 18.72%
Company 的企业 通股 减持
Limited
康令科技的实际控制
上海康令投 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无限售 集中
资咨询有限 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条件流 竞价 14,343,334 5.69% 12,470,234 4.94%
公司 协议》成为公司实际 通股 减持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Hong Kong 无限售 集中
CIG Holding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条件流 竞价 8,631,339 3.42% 8,365,099 3.32%
Company, 的企业 通股 减持
Limited
合计 / / / 70,611,291 28.00% 68,039,951 26.98%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29)、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和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控
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