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2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望月路 888 号上海徐汇滨江智
选假日酒店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995,0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56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提议和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海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了见证意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董事赵海波先生、谢冲先生、王志
波先生和阮志毅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姚铮先生、任远先生和刘贵松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董事Roland
Kwok-Wai Ho 先生、郭小鹏先生和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均因公务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以视频接入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朱燕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张欣先生因公务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程谷成先生均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6,460 99.8350 138,590 0.165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6,460 99.8350 138,590 0.1650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5,760 99.8342 139,290 0.1658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5,760 99.8342 139,290 0.1658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5,760 99.8342 139,290 0.1658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6,460 99.8350 138,590 0.165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6,460 99.8350 138,590 0.165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5,760 99.8342 139,290 0.165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55,760 99.8342 139,290 0.165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 的议案 5,183,254 97.3958 138,590 2.6042 0 0.0000
2.01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5,183,254 97.3958 138,590 2.6042 0 0.0000
2.0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182,554 97.3827 139,290 2.6173 0 0.0000
2.03 发行对象 5,182,554 97.3827 139,290 2.6173 0 0.0000
2.04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5,182,554 97.3827 139,290 2.6173 0 0.0000
2.05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183,254 97.3958 138,590 2.6042 0 0.00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3 修订稿)的议案 5,183,254 97.3958 138,590 2.6042 0 0.00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4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 5,182,554 97.3827 139,290 2.6173 0 0.0000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5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182,554 97.3827 139,290 2.6173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尚世鸣先生、周芙蓉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