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俞华,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富春染织(605189)、永新股份(002014)、洁雅股份(301108)、大丰实业(60308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 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 2022 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
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