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在中国银行余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370172631758)迁移至其上级银行机构,即中国银行余姚分行。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不发生变更。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将原在中国银行余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370172631758)迁移至其上级银行机构,即中国银行余姚分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迁移后,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将与中国银行余姚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