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30,1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万元 (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4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7年8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1,668.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07.45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91,36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13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7,610,8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91,525,2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7,180,000.00元、律师费用(不含税)1,2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不含税)1,190,566.03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310,29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255,1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2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5,607.4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9,495.1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3.6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9,495.1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73.6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685.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注] G=E-F 6,685.92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685.9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925.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20,247.3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03.4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40.96
利息收入净额 C2 64.8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1,288.3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68.3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205.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88.29
差异[注] G=E-F 7,117.25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未用募集资金支付170.21 万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287.45万元,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象公司”)、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圣达公司”)和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研究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劳动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圣达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鲁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对“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8,532,698.66元(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7,471,152.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中“年产300
吨叶酸技改项目”,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8,269,779.07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
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8,535,763.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
司拟对“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结项,节余
募集资金51,283,529.88元,该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
全部实施完毕(或终止),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51,547,422.74元(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50,712,760.33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66,859,230.21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9,553.97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并已全部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