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0-07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
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 项目。
本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3,070.1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
费用,具体金额以资金自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转出之日的结算数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11 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
微”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3,070.1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含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款项 2,978.81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公司尚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直接转为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6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234.11 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35.89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8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
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 40,211.28 33,035.89
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通过安全竣工验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取得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因此整体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可正式对外销售产品。
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
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40,211.28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1) 33,035.89
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 21,978.51
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与理财收 2,012.79
益(3)
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4)=(1) 13,070.17
-(2)+(3)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尚未归还的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3,070.17 万元,其中包含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款项2,978.81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公司尚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2、随着国内半导体、平板显示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设备行业也实现了快速成长,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经过对国产供应商的考察和测试后,在满足产品生产及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优化了部分工艺和布局,采购和使用了部分国产化设备,设备采购金额及安装费用较前期预算相应节省。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可
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正式对外实现产品销售,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业务实际开展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进行资金配置,降低整体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的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正式对外 实现产品销售,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合理地进 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江化微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化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