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及术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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