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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将审计委员会委员范春跃先生调整为施建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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