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1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定安汽车总站项目银行贷款相应资产
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办理 6.5 亿元的银行贷款,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经营性成本费用支出及场站建设、购置车辆及充电桩建设,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适时择机向银行办理 6.5 亿元银行融资。
为满足我司 2023 年资金需求,经 2023 年 8 月 16 日总经理常务会审
议,同意公司办理 5 年期以上(含)3.4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付定安汽车总站项目工程款,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控制在 5.5%以内,具体贷款利率以中选利率为准。
一、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定安汽车总站项目贷款的候
选金融机构,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为“国开行”)办理定安汽车总站项目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4 亿元。经与国开行协商,公司拟以海汽大厦可抵押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定安汽车总站项目可抵押全部资产用于办理定安汽车总站项目贷
款抵押担保。
二、 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路与创新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权利编号:琼(2022)定安县不动产权第 0023119 号)、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的海汽大厦(权利编号:海口市国有(2011)第 001407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3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4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5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6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7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8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79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83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84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85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86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K197887 号)。截止 2023 年 7 月 19 日,海汽
大厦可抵押部分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6,7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89%。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海汽大厦可抵押部分的账
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1,122 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定安汽车总站由于尚在建设,暂时无法进行资产评估。后续将根据国开行贷款各时点应押尽押相关要,动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本次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海汽大厦可抵押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定安汽车总站项目可抵押全部资产用于办理定安汽车总站项目贷款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