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
部完成,拟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187.47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1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 3,187.47
万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 号《关于
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9.26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8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海汽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海汽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的要求,2016 年 7 月,海汽集团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海汽集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元)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0040110708 31874392.59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115801011500015289 333.38
合计 31874725.97
(一)公开承诺首发募集资金直接投资建设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审 批备案情况
总额
琼发改审批备 (2012)
1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21,151.00 21,151.00 2555 号
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
593 号
2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 18,000.00 6,137.74 海发改备 (2015)43 号
建项目
合计 39,151.00 27,288.74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金余
额为 3,187.4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理财收
益及利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承诺 募集资 息收入 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 节余金(4) 本次募集
序号 投资项目 金投 入金额 扣除手 实际投入 =(1)+(2) 资金 永久
(1) 续费后 金额(3) 进度 补流金额
净额- -(3)
(2)
班线客运 已 实 施 完
1 车辆更新 21,151.00 722.71 18,686.27 毕,达到可 3,187.44 3,187.44
项目 使用状态,
结项
琼海市汽 承 诺 投 入
2 车客运中 6,137.74 131.81 6,269.52 已完成,项 0.03 0.03
心站改建 目 达 到 可
项目 使用状态
合计 27,288.74 854.52 24,955.79 3,187.47 3,187.47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在实施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规划及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车辆更新项目使用车辆、车辆单价的控制,严格控制车辆支出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已实施完毕、“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 ”承诺投入金额已投入完毕,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的使用募
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187.4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海汽集团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鉴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
目承诺投入金额已投入完毕,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结余募集资
金 3,187.47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1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