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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8 沪市 博通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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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非专利技术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非专利技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一项在研非专利技术以美元 3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蓝韵净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韵净芯”)。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非
专利技术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蓝韵净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 500 弄-7 号 2 楼 206
-B-1 室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117.647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94T7L8R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3 日

  主要股东:罗涛持股比例为 42.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财务数据:蓝韵净芯成立不足一年,暂未有财务数据。蓝韵净芯实际控制人为罗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交易对方蓝韵净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一项在研蓝牙音频产品所对应的技术信息

    2.  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  交易标的权属:公司自行研发,单独所有。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  交易标的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该项技术为在研技术,尚未形成量
产产品,对公司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转让的为在研非专利技术,产品尚未量产且无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因此,为维护公司利益,根据技术资产的属性,公司基于所转让技术的相关研发成本予以定价,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最终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蓝韵净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  转让标的:本协议转让标的为甲方自主研发设计、拥有完整所有权的一项在研
蓝牙音频产品所对应的技术信息。转让完成后,乙方为转让标的的唯一权利人,可独占、
排他实施该技术信息从事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甲方转让后不再从事该项技术对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在二十四个月内,也不再基于转让标的生产、制造、销售相同规格的芯片产品或升级迭代产品。本次转让仅为甲方现有技术信息按现状转让,并不限制甲方仅为自身利益使用该等技术信息从事新的研发。

    2.  转让价格和价款支付: 本协议相关技术转让价格为 390 万美元,上述价格不含增
值税,增值税由乙方最终承担。于本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总价款,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转让标的交付方式:本协议生效且完成付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
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相关全套技术资料、已完成的试验数据等技术成果。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当就乙方实施转让标的进行量产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具体时间根据乙方需求执行,技术指导的总时长不超过 90 日。

    4.  协议的签署、生效:本协议于文末所述日期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经甲方权力决策机构(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签订后 5日内,甲方应当将本协议提交权力决策机构审议,如逾期未审议或者未经批准,除双方另有一致意见外,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5.  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
支付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如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取得的利益/收益,违约方应当将该等利益/收益全额支付给守约方。
六、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综合评估市场、技术、后续投入以及现有各产品线资源分配等因素,决定
停止对该在研蓝牙音频产品继续投资,不再推进该在研技术研发及实施并对外转让,以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将研发投入聚焦到其他产品线,从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该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形。

    2.  本次转让非专利技术交易的收益对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净利有一定程度影响,对
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3.  通过对交易对方的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完成本次交易的履约能
力及付款能力。同时,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公司收到全款后方再交付技术,不会造成资产损失,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