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安析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析亚”)、上海英涤安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涤安”)、上海帕溪菲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帕溪菲”)分别持有博通集成电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505,000 股、5,505,000
股和 1,85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3.64%和 1.2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拟通过市场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进行减持。其中,安析
亚拟减持不超过 1,626,2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英涤安拟减
持不超过 1,376,2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帕溪菲拟减持不超
过 462,500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上述主体通过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6,505,000
安析亚 5%以下股东 6,505,000 4.30%
股
IPO 前取得:5,505,000
英涤安 5%以下股东 5,505,000 3.64%
股
IPO 前取得:1,850,000
帕溪菲 5%以下股东 1,850,000 1.22%
股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王卫锋先生通过安析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79%,本次间接减持不超过 300,000 股。
公司监事朱一飞先生通过英涤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本次间接减持不超过 100,000 股。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丽莉女士通过英涤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3%,本次间接减持不超过 5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安析亚 6,505,000 4.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
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英涤安 5,505,000 3.6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
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帕溪菲 1,850,000 1.2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
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Beken Corporation 30,340,103 20.06%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
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徐伯雄 360,000 0.2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
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合计 44,560,103 29.46%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
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安 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28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金
亚 1,626,25 1.07% 过:1,626,250 股 2023/1/27 价格 股份 需求
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626,250 股
英 涤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28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金
安 1,376,25 0.91% 过:1,376,250 股 2023/1/27 价格 股份 需求
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376,250 股
帕 溪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28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金
菲 462,500 0.31% 过:462,500 股 2023/1/27 价格 股份 需求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62,5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Wenjie Xu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王卫锋、李丽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规定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