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立信共有合伙人 232 人,注册会计师 2323 人,立
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总收入 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共审计上市公司 576 家,其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信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0年末,立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如下: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券
姓名 执业资质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张琦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陆颖甲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 孟荣芳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琦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9-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陆颖甲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8.1-2010.12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员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1.1-2014.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审计员
2014.8-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孟荣芳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88.8-1999.12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副主任会计师
2000.1-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服务报酬为人民币75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在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了专业的支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