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92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柯愈胜先生、董事柯尊友先生、董事石大学先生及董事陈前炎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除陈前炎先生暂缓授予外的其余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的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2、实际授予数量:920.00 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97 人。
4、授予价格:3.6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授予数量 占本次股权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股) 激励计划总 股本的比例 备注
量的比例
柯愈胜 董事、副总经理 56.00 5.61% 0.11%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 18.00 1.80% 0.04% 暂缓
理、董事会秘书 授予
朱桂林 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程亮荣 副总经理 16.00 1.60% 0.04%
杨帆 财务总监 16.00 1.60% 0.03%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 778.00 77.96% 1.56%
员(共 91 人)
预留部分 60.00 6.01% 0.12%
总计 998.00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 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安排 解锁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锁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锁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锁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湖北振华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10002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止,
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份资金为人民币 33,304,000.00 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2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金人民币 24,104,00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 499,036,166 股变更为 508,236,166 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 9,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9,036,166 股增加至 508,236,166 股,本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836,166 9,200,000 77,036,16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1,200,000 0 431,200,000
总计 499,036,166 9,200,000 508,236,16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9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进行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3,551.20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3,551.20 1,154.14 1,598.04 621.46 177.56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现金流。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