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52.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44,171.6564 万股的 5.55%。其中,首次授予 2,252.00 万份股票
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1.84%,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股本总额 44,171.6564 万股的 5.10%;预留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
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16%,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44,171.6564
万股的 0.4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经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六层西座 609 室。公司专注于电能变换领域,帮助客户实现高效、可靠、高品质的发电、用电和电能传输。
(二)公司 2019 年—2021 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103,879,100.21 2,338,516,544.74 1,786,258,12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9,943,505.42 266,679,918.69 66,340,5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33,730,424.78 282,780,766.15 -61,853,480.0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38,096.71 140,726,093.41 104,173,439.22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60,895,831.69 2,796,635,587.77 2,473,791,692.37
总资产 5,222,462,091.81 4,247,400,829.05 4,243,914,104.58
每股净资产 7.24 6.45 5.7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 0.63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7 10.26 2.74
(三)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韩玉先生、郑大鹏先生、刘济洲先生、王永先生,独立董事刘红乐女士、祁和生先生、王建平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陆轲钊先生,监事夏俊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云刚先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分别是:韩玉先生、郑大鹏先生、刘济洲先生、肖安波先生、梁龙伟先生、王瑶女士、陈文锋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52.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股本总额 44,171.6564 万股的 5.55%。其中,首次授予 2,252.00 万份股票期
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1.84%,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
本总额 44,171.6564 万股的 5.10%;预留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
股票期权总数的 8.16%,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44,171.6564 万
股的 0.45%。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019 年,公司首次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33.08 万股权益仍在有效期内。2021 年,公司实施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670.2636 万股权益仍在有效
期内。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54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截止 2022 年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12 月 31 日总股
本的比例
郑大鹏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30.00 1.22% 0.07%
刘济洲 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30.00 1.22% 0.07%
王瑶 副总经理 30.00 1.22% 0.07%
肖安波 副总经理 30.00 1.22% 0.07%
梁龙伟 副总经理 30.00 1.22% 0.07%
陈文锋 财务总监 30.00 1.22%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2,072.00 84.50% 4.69%
干(348 人)
预留 200.00 8.16% 0.45%
合计 2,452.00 100.00% 5.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前述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授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