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当前公司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七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叫士生t纪’ 刘红乐 王建平
20川年IY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