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一年四月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股东......8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董事会......24
第一节董事......24
第二节董事会 ...... 27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监事会......35
第一节监事......35
第二节监事会 ...... 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内部审计 ...... 4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42
第一节通知......42
第二节公告......4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6
第十二章附则......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Hopewind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香蜜湖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
西座609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425.7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守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创造性,履行
社会责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
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电气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术维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
第十四条 前款所指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
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本比例(%)
1. 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 7128 23.7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 盛小军 2988 9.9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3. 夏泉波 2283 7.61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4. 吕一航 1458 4.8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5. 曾建友 1458 4.8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6. 柳国英 1326 4.42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7. 林芝瑞炜投资有限公司 1200 4.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8. 杨红冰 900 3.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9. 席小菲 900 3.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0. 拉萨开发区臻信远健投资 900 3.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有限公司
11. 北京禾玉投资管理合伙企 900 3.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业(有限合伙)
12. 珠海市博禾沃谷投资合伙 789 2.63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企业(有限合伙)
13. 王琰 729 2.43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4. 付旺保 729 2.43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5. 周党生 729 2.43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6. 拉萨开发区博瑞汇智投资 600 2.00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管理有限公司
17. 王志华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8. 宋建波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19. 肖安波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0. 王云杰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1. 蔡海涛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2. 代敬 582 1.94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3. 珠海市盛禾沃谷投资合伙 498 1.6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企业(有限合伙)
24. 珠海市泉禾沃谷投资合伙 453 1.51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企业(有限合伙)
25. 沈阳成华投资有限公司 200 0.67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6. 邵红月 196 0.65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7. 王刚 48 0.1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8. 赵国华 48 0.1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29. 赵伟 48 0.16 净资产折股 2014年10月
合计 30,000 100.00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3,425.7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公司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批准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