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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0:国检集团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603060:国检集团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
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 号)。

  5.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724.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21年为国检集团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考核期,按照《激励计划》及《考
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比对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2021年 ΔEVA>0;2021年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15%,返回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度期权成本后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39%,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2%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4.30%;公司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3.24%,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5%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06%;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8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90%;2021年 ΔEVA>0;2021年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30%。

  (二)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

  1. 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板块各考核年度的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对应的行权比例为X、净资产收益率对应的行权比例为Y,最终板块的行权比例为Z,则业绩考核结果与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1)营业收入

              定比2018年,复  营业收入高于2018年,但  营业收入低于
  考核结果    合增长率≥10%  定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    2018年

                                      低于10%

 行权比例 X        100%              60%                0%

  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15%,全额行权。

  (2)净资产收益率

    考核结果      净资产收益率    5%≤净资产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9%          率<9%            5%

  行权比例 Y        100%            60%              0%

  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2%,全额行权。


  各业务板块最终可行权系数 Z=min(X,Y),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均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其中,31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100%,3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60%。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及公司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板块行权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1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业绩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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